1。护照原件(须有9个月以上的有效期,末页须签名)及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
2。两寸白底免冠彩照3张;名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全家户口本复印件(非广东领区的须提供暂住证);
4。中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翻译成英文或荷兰文;
5。
英文中方派遣函(须有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商务访问目的,批准准假证明,停留时间,按期返回中国的保证,申请人姓名,性别,护照号码,出生年月,职务,月薪,工作年限,身份证号码,注名明由谁支付费用),须用加盖公章的有负责人签名的公司抬头信签打印;
6。
荷兰公司的正式邀请信原件,用英文或者荷兰文打印
- 注明访问目的,预计停留期限,和详细的日程安排
- 注明谁负责支付费用
- 如果邀请方支付费用,请提供邀请公司的财务状况证明
- 如果邀请人担保申请人按时回国,请注明。(详见附录)
- 邀请公司在当地的注册证明,该证明对决定签证结果会有帮助
7。
经济证明(存期半年以上,人民币5万以上的活期存款记录,存款证明越多越好,如为活期存折必须有多笔进出流水帐)另外:如房产证、汽车行驶证、股票、基金、等均可做为个人资料证明。
8。国际旅行保险
9。行程、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