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依你的情况需要改签,签证更新提交上去以后,会从再留满了日过后延期两个月,再留更新
的法定审查时间是两个月。一般来说你的再留更新会来这两个月内下来。在这期间可以回
国,不过要在在留卡期满后2个月以内回来,否则下次入境时即使你的签证更新下来了,这次
所持的签证到期了,也是无法入境的。
如果的签证能再8月5日之前的下来,去领一下就好了。不用改签。8月5日还没下来的话,保
险起见还是改签一下比较好。
个人申请办理日本签证,递交了资料后,最终不论是否签发,只有护照可以返回,其他资料是不被退回的。
个人申请日本旅游签证,不能通过个人自行去申请,只能通过领事馆指定的旅行社才能办理,你把所需要的资料交给旅行社,旅行社再交到领事馆办理,最后只有护照可以返回。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你。
学校这么建议你,只是考虑自己学校的利益而已,没有考虑你的利益。如果你的确处在不方便去的位置的话,就没有必要刻意去注销。如果你已经回国在家里了,那你注销不注销,对你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相反,只要在签证有效期之内,你甚至还可以再去日本,前提是你在回国之前办理了再入国手续。
学校让你注销是因为怕你在签证有效期之内再回日本,然后黑在日本打工,那样万一查到了,就会给学校抹黑,学校在接收留学生的时候会受到影响。站在学校的角度,学校是有这份担心的,但站在你的角度,如果你已经打定主意不去日本了,那就没有必要去花时间注销签证了,只要等到签证有效期过了之后,学校那份担心自然就没有了。
答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撤销程序:(一)撤销权行使的启动;(二)立案;(三)调查取证;(四)调查终结;(五)听证;(六)作出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不可以了。 留学签证,是有学校录取,并出了COE之后才可以申请到的。 拿到留学签证后,你必须在申请COE的学校里就读。如果退学了,学校也会向移民局上报你退学的相关信息。同时,移民局也会取消你的原有签证。 因此,在澳洲退学后,你的原有澳洲留学签证将不再可以使用。
续签流程:
1、提供由校方签发的在学证明或录取通知书。
2、提供申请延签之前一学期的出席率或成绩单的证明,以及保证人证明。
3、填写申请表格,申请理由书。
4、提供资金证明,用来证明你的生活来源。
5、持上述证明、表格、申请书等到当地入国管理局申报延期签证。 要求: 日本法律规定,外国留学生毕业以后,必须按时离开日本,返回原居住国。对居留期限已到,而尚未完业或希望再继承深造的,可续签。 如果能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经过录用单位审议认可后,便可以安排工作,改变为其他居留资格,例如受聘技术员、受聘专家等,可以长期居留下去。此外,学成回国后,也可以申请技术进修居留资格,再次赴日从事一定时间的研究工作。 日本留学签证: 日本接收外国留学生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具有一定日语水平的人,可以经过各大学的选拔考试直接进入大学学习。 一种是日语水平较差者,可先进入大学附属的日语学校或是民间的日本语专科学校,接受一年或一年半的日语准备教育,然后再经过全国统考进入大学学习。完全没有日语水平但是英语达到一定标准的高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日本大学的相关英语考试进入相关学部;比如早稻田大学、庆应义塾大学、京都大学、立命馆大学等。除大学和各类专修、专科学校以外,高中以下的学校不能接受外国留学生。 其他规定 日本政府规定,首先进入日语专科学校补习日语的留学人中(就学生),如果在两年内日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进入大学者,就必须出境,并被取消日语补习的居留资格。
虽然有疫情,但日本留学一直都在办理当中。今年4月生和10月生的在留资格证书都下来了。只是在等待办理签证。现在公费留学生已经可以去日本了,私费的留学生还没有放开。等疫情好转后,留学生会正常入境的。如果已经有打算到日本留学,目前需要做的是认真进行留学规划,在国内打好日语的基础。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
除因签证等特殊情况,其他一律不予延期。如需办理,应经所在单位向欧洲事务部、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提出申请。
如何向留学基金委申请延期派出?
1、邮件联系所属区域事务所(如美大事务所)
邮件中需包含以下信息:
申请人姓名、所获公派资格项目名称、派出学号、原计划访学机构、不能按时派出原因等。
2、由申请人所在人事单位向留学基金委上报资料
a)本人签字的个人申请书;
b)已经更新出访日期的新外方邀请函;
c)延期证明材料;
如签证网站状态截图、外方导师解释邮件等等。
d)有文号的单位公函;
如是西部人才/地方合作项目则需要省厅的公函。
e)留学基金委的资助证明2张(蓝头)
3、等待留学基金委批复
可以延期多久?
申请人可以自己提出延期多长时间,如果材料符合时间安排,留学基金委亦可通过申请。
可以延期派出对申请者而言固然是个好消息,它避免了一部分老师因此失去难得的公派机会,毕竟现在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如果擅自放弃公派资格(规定时间未出境,且未向留学基金委申请放弃资格,或申请放弃未被通过,同样视为擅自放弃资格),5年之内是禁止申请其他公派项目的。
不要过于依赖延期申请,国内外沟通延期情况本身就非常浪费时间,另外如哈佛等名校,办理签证文件DS2019表往往需要2-3个月,更是提高了延期申请的难度。所以建议各位老师合理安排时间,必要时需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详情。
在留学期间的延长到期2个月前携带以下材料到入国管理局申请办理①出席证明书由事务室提供;②成绩证明书由担当老师提供;③身元保证书请保证人填写;④保证人在职证明书;⑤所得证明书由保证人提供;⑥陈述书要自己填写,可在事务室领取陈述书用纸;⑦存折(预金通帐)保证人汇款用的银行存折。对未交学杂费(校纳金)的人,不发给签证所需的“出席证明书”和“成绩证明书”。因此,在签证前必须交付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