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底,申根的成员国增加到26个: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瑞士、列支敦士登和马耳他。这些国家是今天的申根国。
申根签证是指26个欧洲国家共同决定在其相互间的边境消除护照和入境检查。在申根区内,这26个国家的公民都可以像在同一个国家内自由进出各个国家,并享受平等的国际旅行权利。申根区国家的公民有权不受任何限制地进出各个国家,这是自由流动的基础,也是基本人权之一。
如果拥有的是一次性申根签证,并且签证时间足够的话,是可以去到欧盟区的申根国家的。因为申根国家和欧盟国家并不完全相同,申根国家有互认的申根签证,但欧盟国家间并没有互认的签证。
申根国家是申根公约成员国的别称,成员国的整体又称“申根区”。目前,申根国家有26个,即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列支敦士登。
欧盟国家主要有:
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克罗地亚,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
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
非面签的申根国家:
法国、德国、意大利、希腊、西班牙、捷克、瑞士、荷兰、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冰岛、卢森堡、挪威、葡萄牙、瑞典、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列支敦士登。其中棕色字体的国家允许申请个人旅游签证。拿到签证后,可以进入以上任何一个申根国家(比如可以申请德国签证,然后飞机直接飞到荷兰)。
英国、保加利亚、塞浦路斯、爱尔兰、罗马尼亚仍不属于申根成员国,但英国已经开放个人旅游签证申请。
持欧洲申根签证可以免签入境墨西哥。
2016开始,凡持有加拿大、美国、日本、英国或申根国家有效签证、护照或其它能证明在上述国家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人员,可免签进入墨西哥。
自今2016年7月1日起,免签范围将扩大至持有太平洋联盟成员国智利、哥伦比亚、墨西哥、秘鲁护照或其它能证明在上述国家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人员。
申根签证是指根据申根协议而签发的签证。这项协议由于在卢森堡的申根签署而得名,协议规定了成员国的单一签证政策。因此,申根签证可以在所有的申根国家中使用。至2011年,正式实施申根协议的国家有: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瑞士。另外,下列国家因为与申根邻国没有实际上的边境检查,也可以凭申根签证任意进入:安道尔、梵蒂冈、圣马力诺、摩纳哥。扩展资料:申根签证的申请办法有以下几种:1、只前往某一成员国,应申办该国的签证,即“国别签证”。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2、过境一成员国或几个成员国前往另一成员国,应申办另一成员国(入境国)的签证;3、前往几个成员国,应申办主要访问成员国或停留时间最长的成员国的签证,无法确定主访国时,申请往访的第一个国家的签证;4、前往法国、荷兰、葡萄牙等国的海外领地或托管地者,仍应向所属国家申办签证;5、途经或访问多个申根国家需填写行程,即所访国家及路线详情和停留时间表,提供往访国家的邀请信;申请哪个国家的签证,就使用那个国家的签证申请表,必要时受理国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6、超过90天的长期签证仍由所在国自行审发,已持有一成员国长期居留证者,凭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无需办理签证,可自由进入任何成员国,其停留期不得超过3个月;7、只办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签证”,只能在有效期内在申根国家区域内旅行,不能中途转机去非申根国家后又返回申根国家;8、“申根协定”对常驻外交、公务人员未作明确规定,由各国自行办理。申根签证可以在所有的申根国家中使用。申根公约的成员国亦称“申根国家”或者“申根公约国”,成员国的整体又称“申根区”。申根公约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点,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边境控制。就是在七个成员国中的六个国家之间取消边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员国有效身份证或签证人可以在所有成员国境内自由流动。根据该协定,旅游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国的有效签证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国家参观。申根签证的申请需要注意:1、申根签证属于短期入境(C 类)签证。C 类签证分为单次或多次入境签证。2、申请人访问目的地是一个申根国,则就向该国提交申根签证申请。3、申请人访问目的地为多个申根国,则选择逗留时间最长的申根国为主要目的国,并向该国提交申根签证申请。4、申请人无法确定主访问国时,以首入国原则确讣,并向该申根国提交申根签证申请。5、必须事先购买涵盖整个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其中医疗、医疗救援的保额至少 3 万欧元。6、如被拒签,不退签证费,但可以申诉。
1985年6月,由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和德国签署申根协议,该协定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便可在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内在所有申根成员国内自由旅行。之后又有多国分批加入,目前已有26个申根国。26个申根国包括: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圣马力诺、梵蒂冈、列支敦士登、意大利、希腊、西班牙、安道尔、葡萄牙、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芬兰、瑞典、挪威、丹麦、斯洛文尼亚。
欧洲申根国之间取消边境管制,持申根签证或是申根国有效证件的国家可以在申根国间自由流动,因此,持有法国的签证可以在欧洲申根国免签: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
申根国家成员国增加到26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瑞士、列支敦士登和马耳他。申根签证(Schengen Visa)是指根据申根协议而签发的签证。据此协议,任何一个申根成员国签发的签证,在所有其他成员国也被视作有效,而无需另外申请签证。实施这项协议的国家便是通常所说的“申根国家”。扩展资料申根签证的申请办法有以下几种:
1、只前往某一成员国,应申办该国的签证,即“国别签证”。“国别签证”只能入、出签发国有效,不能从别的申根国家过境而进入签发国,否则应申办“申根签证”。
2、过境一成员国或几个成员国前往另一成员国,应申办另一成员国(入境国)的签证。
3、前往几个成员国,应申办主要访问成员国或停留时间最长的成员国的签证,无法确定主访国时,申请往访的第一个国家的签证。
4、前往法国、荷兰、葡萄牙等国的海外领地或托管地者,仍应向所属国家申办签证。
5、途经或访问多个申根国家需填写行程,即所访国家及路线详情和停留时间表,提供往访国家的邀请信;申请哪个国家的签证,就使用那个国家的签证申请表,必要时受理国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
6、超过90天的长期签证仍由所在国自行审发,已持有一成员国长期居留证者,凭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无需办理签证,可自由进入任何成员国,其停留期不得超过3个月。
7、只办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签证”,只能在有效期内在申根国家区域内旅行,不能中途转机去非申根国家后又返回申根国家。
8、“申根协定”对常驻外交、公务人员未作明确规定,由各国自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