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信息 签证申请人向希腊签证中心提交申请时,须以人民币缴纳签证费和服务费等两项费用,同时提供如下基本材料:
1. 签证申请表
完整填写
申请人本人签字
2. 照片2张
正面近照,白底彩色
尺寸等同护照相(3.5 x 4厘米,约1.2 x 1.6英寸)
3. 护照
有效期在返华后不少于3个月
空白签证页不少于2页
签发时间10年内
护照首页复印件1份,所有签证记录页复印件1份
如持非中国护照,须有在华常居许可,临时居留许可其有效期在访程结束返华后应至少仍有3个月
4. 旅行保险
(持外交护照持者无需提供)
覆盖签证有效期
适用所有申根国家
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包含医疗费和医疗遣返费
除此之外,根据不同访程目的,申请人还应按要求提供其它必需材料。
GVCW希腊签证申请中心由希腊驻华外交和领事机构授权代为接收签证申请,其职责仅限接收和取回签证申请文件,不参与签证核发的决策。
持普通护照的签证申请人请仔细阅读本网站信息,这有助于您尽可能准确地准备文件材料,从而避免申请缺失或出现无谓延误。
持外交、公务或因公普通护照的签证申请人请径往希腊驻北京大使馆领事部签证处办理。
关于国别长期签证(D类):希腊在华各签证申请中心恕不受理希腊国别长期签证申请。如需办理,烦请前往设于北京的希腊驻华大使馆领事部签证处、驻上海总领馆或驻广州总领馆。
请注意:公证过的证明文件须经中国外交部或省市外办认证,然后直接递交至希腊驻华使馆。此程序须在您向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签证申请之前完成。
希腊签证中心官网网址:https://cn-gr.gvcworld.eu/zh-h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