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和签证定义不同: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签证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
2、护照和签证作用不同:
护照是国民需要申请,以示颁发国的主权或政府。护照关系到某人在国外的法定权利和加入某国国籍的权利,护照上通常有持有者的照片、签名、出生日期、国籍和其它个人的证明;
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主权、尊严、安全和利益而采取的一项措施。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实施出入本国国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
护照类型各个国家并不完全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1、劳务护照,一般用于短期的劳务派遣,0.5至3年。2、旅游护照,顾名思义,即用于旅游,一般不会超过1个月。3、旅行证,严格的讲并不能算做护照,用途与旅游护照相同,多出现于欧洲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签证条例》
第三条颁发护照、签证的机关,在国内是外交部和外交部、公安部授权的机关;在国外是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机关。
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由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办理。因私事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由公安部授权的机关办理。
在国外旅行、居留的中国公民的护照、签证,由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办理。
外国人申请中国签证,在国外由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办理。在国内,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的外交宫、领事官、公务人员申请签证,由外交部和外交部授权的外事机关受理;其它持外交、公务护照的外国人申请签证,由外交部和外交部授权的外事机关或公安部授权的公安机关受理。持普通护照的或其它因私事来华人员申请签证,由公安部授权的公安机关受理。
第四条颁发护照、签证的机关有权拒发护照、签证;对已经发出的护照、签证有权宣布吊销。第二章护照的颁发
第五条中国护照发给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
不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随其父母使用同一本护照;必要时,也可以单独发给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