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签证是准予持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由对外开放或指定的口岸进入该国国境的签证。中国入境签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的国家另行明示入境签证生效日期。
过境签证指的是公民取得前往国家(地区)的入境签证后,搭乘交通工具时,途经第三国家(地区)的签证。
一是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中国“绿卡”。
二是持9月23日公告提到的三类居留许可,即“居留事由”一栏标注“工作”、“私人事务”或“团聚”字样的居留许可。
三是持2020年3月28日以后签发的中国签证。
只要所持是3月28日以后签发的签证,就可以入境,不受签证类型限制。
四是持外交、公务、礼遇、机组(C字)类中国签证。
只要所持的中国签证类型符合上述四种中的任意一种(以“种类”/“签证种类”项目内标注为准),不受签发时间限制,即使是3月28日之前签发的签证,也可以入境。
五是符合与我国签订互免签证协议规定条件的外国人。
确实没有出境签证与入境签证的说法。中国公民出境凭护照及目的地国家驻华使馆的签证、机票,在机场的出境口,由边防边检人员逐一审核,盖章即予通行。
到了目的地国家,入境时,你递交护照签证、相关材料,健康证明(有的要求),询问,盖章即通行。其他,从海、陆路出关出入境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