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所需材料:
比利时个人旅游签证
资 料 清 单
1. 护照
A、申请人护照须至少半年有效。
B、 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
2. 照片
近期半年二寸白底彩色照片。
3. 个人资料
A、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清晰。
B、户口本复印件,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已婚)
4. 中方英文放假信(原件)
英文在职证明信原件,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须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入职年限、月收入、假期多长、 逗留天数和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
5. 中方公司资质证明
A、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B、名片: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6. 个人财产证明(越多越好)
A、存折复印件(必须有不少于人民币6万元或等值货币),以及相对应的银行存款证明;如无存折原件,只有卡,请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以近半年的历史交易清单;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无论是定期或活期存折,存款越多越好;
B、其他财产:房产证、汽车行驶证、股票、银行对帐单(原件并盖章)、国库券、股权证等。
9. 保险
覆盖整个旅行的30万的国际意外医疗保险。(使用黄金计划,我公司可以代办,价格参看《伸根保险简介》)
10. 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格,必须每项如实详细填写。
11. 其他辅助材料
配偶财产、儿女的资料、全家的照片、个人学历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
客人须知:
1、面试时间以领馆预约来定。面试完后,签证审核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领事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
2、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
3、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 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