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访问目的和访问期限的邀请信。
2.邀请人有关信息。邀请人家庭成员详单,邀请人的公民或移民身份文件的复印件、邀请人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如邀请人在加学习,需有校方出具的录取信。
其他材料:
1.说明访问目的和访问期限的邀请信。
2.邀请人有关信息。邀请人家庭成员详单,邀请人的公民或移民身份文件的复印件、邀请人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如邀请人在加学习,需有校方出具的录取信。
(1)德国公民的配偶;
(2)德国公民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养子女);
(3)德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异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4)其他适合德国法律规定可以探亲的外国公民。
中国公民前往德国探亲或旅游,可持下列的证明材料前往德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
(1)在德国的亲属朋友的邀请信件;
(2)在德国的亲属朋友出具的、经过当地外国人管理局或律师所公证的经济担保书;
(3)申请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申请者身体健康证明(入境居留超过3个月的需此证,居留不超过3个月的则不需此证);
(5)有效的中国护照;
(6)填写签证申请表(居留不超过3个月的填2份,超过3个月的填3份),申请表上须贴照片。
上述证明材料,申请人可以委托中国旅行社代办转交大使馆,也可以用邮寄方式递交德国驻华大使馆或上海领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