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即属于亲属移民F4第四优先,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每年申请配额65,000)
为兄弟姐妹及其直系亲属申请亲属移民,美国公民自己必须满足的以下条件:
1.必须是美国公民(成年21岁);
2.美国公民愿意提供经济担保,向美国政府保证负担中国申请人在美的生活,不会成为美国的公众负担。
F1签证是美国非移民签证中学术类的全日制学生签证,需要有美国大学,中学或英语学习机构签发的I20表才能申请签证面谈。
M1签证是非学术类或职业教育的全日制学生签证,同样需要教育机构签发的I20表才能签证。
如果F/M签证申请者有配偶或21岁以下未婚子女想陪伴或团聚,可申请对应的F2或M2签证。
美国移民签证申请人可根据移民排期(Final Action Dates)或递件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向美国国家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A表:美国亲属移民优先类别移民排期(Final Action Dates) B表:美国亲属移民优先类别递件排期(Dates for Filing) 美国亲属移民优先类别:
1. 美国F1签证:适用于美国公民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2. 美国F2A 签证:适用于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3. 美国F2B签证:适用于美国永久居民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4. 美国F3签证:适用于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5. 美国F4签证:适用于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1. 家庭绿卡
2.职业移民绿卡
此类别就是最常见的移民美国类别,一年有14万张绿卡,一共有5个优先分类。
3.特殊移民绿卡
此类别是给予世界各地宗教工作者、外派的特殊媒体工作者、一些特殊国际组织退休官员等人士。
4.政治庇护和难民绿卡
5.受迫害者
被非人道主义迫害奴役的受害者和被暴力犯罪侵害的在美受难人。
6.被持有美国公民或者绿卡家庭暴力的受难人
7.其他绿卡种类
比如绿卡乐透、古巴难民家属、海地难民家属、印尼难民家属以及其他。
8.落户绿卡
这个特殊种类是给自1972年1月1日至今一直在美国居住,未离境的人士。
中国公民移民美国最主要的移民方式是通过申请家庭绿卡(亲属移民)及职业移民绿卡。
一、家庭绿卡
根据美国移民法,亲属移民分为近亲亲属和优先亲属,前者不受每年的签证配额限制,而后者受签证配额限制。
近亲亲属仅指美国公民的近亲属,不包括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近亲属。具体来说,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以及年满21周岁的美国公民的父母。
受配额限制的优先亲属,分为以下4类:
(1)第一优先(FA):美国公民年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
(2)第二优先A类(F2A):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或是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第二优先B类(F2B)美国永久居民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3)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4)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继兄弟姐妹,以及被领养的养兄弟姐妹。
二、职业移民绿卡
此类别就是我们最常见的移民美国类别,也是未来美国移民政策倾斜的类别,一年有14万张绿卡。按照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分为5个类别。
第一优先类别EB-1:杰出人才(EB-1A),杰出教授或研究员(EB-1B),跨国公司高管/经理 (EB-1C)
第二优先类别EB-2:高等学位或具有杰出专业能力的人士
第三优先类别EB-3:专业人员、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类别EB-4:特殊人群移民
第五优先类别EB-5: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移民
其中,EB-1每年的签证名额约40,000个,再加上本年度其他优先类未使用的名额。EB-1无需申请劳工证,避免了漫长的等待,使得EB-1比其他优先类别的申请快得多,这也是EB-1的最大优势。
EB-1又划分为三小类别:EB-1A、EB-1B、EB-1C,EB-1A不需要美国雇主支持,而后两者则需要美国雇主支持。
EB-2每年的签证名额也是约40,000个,再加上本年度EB-1的剩余名额。在大多数情况下,EB-2的移民申请需要美国雇主作为呈请人,先为雇员办理劳工证。但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申请豁免劳工证,这通常被称为国家利益豁免(NIW)。
EB-3每年的签证名额约40,000个,再加上第一、第二优先类别未使用的名额。EB-3需要雇主全面支持,包括工作邀约和劳工证申请。
EB-3分为三类:
(1)专业人员(Professionals):申请人需要至少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士学位,并且是专业技术人员;
(2)熟练技术工人(Skilled Workers):申请人需要至少两年相关工作培训或工作经验,且不是临时或季节性的人员;
(3)非熟练技术工人(Unskilled Workers):申请人不需要两年相关工作培训或工作经验,且不是临时性和季节性的人员。
EB-4每年大约有10,000个签证名额。EB-4是针对宗教工作人员丶美国政府长期雇员等特殊工作的移民申请人。符合EB-4类别的中国申请人很少,多数申请人来自有较强宗教背景的国家,如印度和阿富汗等。
EB-5投资移民,每年签证配额约10,000个。此类别对申请人无学历、语言及管理技能或投资经验要求。但需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投资额最低限度50万或100万美元
(2)为美国工人直接或间接创造至少10个全职的工作机会
(3)证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
上述所有职业移民类别中,最适合中国公民的移民类别是EB-1A杰出人才、NIW豁免、EB-5投资移民,因为这几个类别都不需要美国雇主的担保,可以说不需要任何美国关系就可以在海外申请的绿卡。
一般而言,EB-1A比NIW要求要稍微高一些,但没有5-6年的排期。
商务及旅游签证(B1/B2签证)
团组休闲旅游
学生签证(F和M签证)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J签证)
短期工作签证(H、L、O和P签证)
家属签证(F2、M2、J2、L2和H4签证)
媒体工作者签证(I 签证)
过境签证(C签证)
F2B签证申请流程与材料准备:
1. 先要缴付70元申办费, NVC就寄给你编号Case Number 和条码,2. 要确定资料递交地址和收件人, (是交给美国或广州领事馆办)3. 如确定在美国办理就将资料寄往NVC, 填写 I - 864 经济担保书, 寄往NVC的所有资料必需将条码放在首页而且每页右上角写你收到的编号4. NVC收到后通知你要付 404美元的签证费5. 交 DS-230 表和P3 补充件, 2X2 的照片6. 出生+未婚+无罪等公证原件, 护照复印件7. NVC 审核完成后会通知你移民案件己转交给美国驻中国广州领事馆 ( 称“发广”), 等待P4 ( 面谈预约)8.领事馆馆确定面谈日期后,会给申请人邮寄约见邮包(也称为4号邮包)说明如何准备面谈资料。
申请人需要在面谈前到指定的医院(PDF)体检。
结婚当然能受法律保护。他也可以回来跟你注册,接着申请移民F2A。F2A是绿卡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我也是F2A的其中一员。
你还在申请过程中,不能享受任何福利和补助。
F2A类最新排期是2008年3月22日,现在寄送移民局的话,需要等2014年底。
申请韩国F4签证时,需提交健康诊断书。
韩国F4签证派发滞留期2年,有效期5年的多次签证
注意事项:
1、对于外国国籍同胞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给予有效期一年的访问同居(F-1,滞留期90天)的多次签证, 但是(4)、(7)的“法人企业管理级职员(会员)” 及 “同胞团体职员(会员)”,(11)不在适用范围内。
2、韩国F4签证(在外同胞)所持者不能在国内进行单纯劳务工作。
3、韩国F4签证(在外同胞)滞留资格不适用的对象:
- 最近3年内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被罚款200万以上韩元或接到出国或强制出境处分者。
- 最近5年内被宣判监禁或以上徒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