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香港,办签证需要带这些证件(新办,也就是以前没办过的):
1、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
4、申请赴香港签注,只去香港的话只需要申请香港签注就可以了 如果是续签的话,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少数城市可以邮寄续签,如江苏连云港市)。
香港工作签证不同于香港商务签证。香港的商务签证是适用于赴港参加商业会议、签约等事务,不可以逗留香港工作。如果大陆籍人士欲在港逗留开展工作,须申请香港工作签证。香港工作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之后每年需要续期。在工作签证的有效期间没有出入境次数的限制。 其次,申请香港工作签证所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1. 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文件 � 近期证件照; � 护照副本; �个人履历表; � 工作经验证明。
2. 需要香港方面雇主提供的文件 �与申请人的合约副本(包括职位、薪金、福利及雇佣期等); �商业登记证副本; �公司经济状况的证明文件副本(包括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营业损益表或利得税报税表); � 公司背景详情(包括业务活动、运作模式、公司背景、产品系列、产品来源、产品市场及产品目录、小册子等); �详细的业务计划(只适用于在过去12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 如果您想做移民的话,找环球移民公司吧,这个很专业的。。。。。
申请香港工作签证所需资料和流程:
1. 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文件近期证件照;护照副本;个人履历表;工作经验证明。
2. 需要香港方面雇主提供的文件与申请人的合约副本(包括职位、薪金、福利及雇佣期等);商业登记证副本;公司经济状况的证明文件副本(包括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营业损益表或利得税报税表);公司背景详情(包括业务活动、运作模式、公司背景、产品系列、产品来源、产品市场及产品目录、小册子等);详细的业务计划(只适用于在过去12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
一、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二、办理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复印件;
3、常住户口在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或者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军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目前香港有137个国家和地区是双边免签证的。但是巴基斯坦不在其中。所以,持有巴基斯坦护照的人员,出入香港,无论是否是过境或者任何理由,都需要申请香港签证,他可以在香港驻大陆机构(就近)签证。
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内地居民可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证件以及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申请去香港探亲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到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1、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3、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4、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6、两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香港签证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一、工作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对于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二、香港签证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民警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如: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清晰,符合要求;申请人交验的相关证件、证明是否真实有效、齐全,符合要求;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申请人是否具有《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等。
3、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现疑点的,受理后应及时进行核查。
申请人具有《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三)项规定情形的,受理后应当在审查情况中注明;不符合本规范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