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想在中国工作就必须办理工作签证。 如果想用外国人的身份办理,就必须放弃中国国籍,注销中国户口。
可以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材料:
1、出生证遗失证明2、《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可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表格并填写)3、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4、父母双方户籍本(如小孩已入户,须含小孩户籍本);(原件+复印件)5、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原件+复印件)6、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流程:1、申请人凭遗失证明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申请人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及遗失证明到原助产单位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助产单位提供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将申请表、遗失证明、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以及父母双方户籍本(如小孩已入户,须含小孩户籍本)、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身份证提交区妇幼保健所,其中户籍本、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身份证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原则上夫妻签证,一旦离婚,签证就马上失效。
不过女方也有可能拿到新的居住签证。对照下面的条件,看看自己有没有可能拿到。◆与日本人前任配偶之间有子女 即有抚养日本籍的子女的必要。◆与日本人前任配偶结婚5年以上,或者在日本生活7年以上。即生活的根基在日本。◆祖国已经没有亲人。即便回国也难以在本国生活。◆有不得不留在日本的理由 如患病,需要持续留在日本接受治疗。
主要是指:与邀请人断绝关系的主要过错在于邀请方而不是持有F-6签证的人。也就是说,F-6签证持有者非本意、不得不的情况下被迫与韩国配偶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也能够继续保持F-6的身份并且可以一直自己去出入境延长签证。 当然,若无法证明断绝关系的过错责任在韩国配偶时,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变更为F-1签证或者3~6个月后取消F-6签证。不管是何种结果,此时不能从此长期留在韩国,只能在一定期限内回国国内才行。 韩国配偶的过错责任,不是用常识来判断的。比如:感觉对方对自己没像以前好了、经济困难导致零花钱给的少了等。对方的过错责任,一定要满足以下两点: 1.一方的过错责任是法律上规定的; 2.一定要通过诉讼程序得到法院的认定,而不是双方自愿协商。 韩国《民法》第八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可以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 1.配偶有不正当的行为时; 2.配偶恶意遗弃对方时; 3. 受到配偶或其直系亲属的严重的不当待遇时; 4. 自己的直系亲属被配偶受到严重的不当待遇时; 5.配偶毫无音讯超过三年时; 6. 存在其他无法持续婚姻关系的重大事由。 上述的6种情况可以说是能够保留F-6签证并且持续延长的理由。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些事由一定要被韩国的法院得到认可才能最终到出入境成功的保留F-6资格的。
没听说过离婚和美国签证有什么关系你要办理美国签证。如果是只在国内离婚的话,这个当然不影响。
1、您和您孩子都要办理个人旅游签证;
2、小孩子需要办理出生公证、亲子关系公证、向学校请假证明的公证(中、英文各一份);
3、如果你不是孩子的监护人,需要提供监护人同意你带小孩子出国旅游的公证(中、英文各一份);
4、路费得按照你们出国的天数计算。您最好列一张清单,注明每天预计花费的钱,然后你准备比清单上的钱多一点的金额即可。使馆目的是要看你有没有经济能力,因此,最好提供你的房产证、车证等固定资产的材料给使馆看。只要经济能够保证,而且能够证明你确实是旅游者,还是很能够顺利拿下签证。 找家旅行社,提交护照、照片,委托他们代办最省事。
您好!孩子出国只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得到所去国家驻华使领馆的签证,就可以前往目的国。
孩子出国与父母有没有离婚毫无关系。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