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签证一直可以正常办理
去台湾要办理两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个人游入台许可证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1、申请人自行前往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证(建议出行前15个工作日开始办理,符合异地办理通行证条件者建议提前25个工作日办理)。
2、办理证件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同时需要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如申请人是审批表背面列数的工作单位职员,须出具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表格右上角的照片请于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指定拍摄的照相馆拍照。
5、办理好通行证请于指定日期内交至为您办理入台证的旅行社,以便后续操作。
6、申请人携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清晰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办理个人游入台许可证: 1、去户籍所在地有资质旅行社办理台湾入台证。 2、申请书:照片不必贴在申请书上,所有资料必须填写详细,不能空白。 3、照片(白底2寸清析照片)与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5、大通证照片页及G签。 6、申请人户全户户口卡(不需要空白页)。
7、财力证明: 存款证明:必须人民币五万元以上,重点是开立日期必须于送件日当天开始算起,往前推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的日期。 公司在职证明:必须使用公司正式纸张填写。必须填写职位,年薪15万人民币以上的证明。公司章戳必须清晰,且必须写清币种、开具日期)。 中国大陆所发之金卡(金卡或白金卡)。正面必须要有申请人之英文姓名,反面必须要有申请人之亲笔签名。
8、紧急联络人:必须在同一户口上之直系血亲。若不在同一户口上,必须开立公安关系证明。组团社经理级以上人员也可以做为担保人(附上身份证正反两面的表格在职证明)联络人表格签名栏一定要手写。联络人必须年满20岁以上。
9、行程表(必须有来台进出日期,航班及航班时间。起飞降落时间、简易旅游地点、住宿饭店及电话)。
10、18岁以上在校大学生必须附上在校证明:学生证(有注册章),不需存款证明。
11、如果3年内来过台湾并且在台湾无不良记录者,还可申请入台,不需要附存款证明。
台湾人在外国应该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事馆,因为台湾属于中国,与外国不能有官方的外交关系。
往来台湾通行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行,用以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往来中国台湾地区所持有的证件。
入台证是台湾地区行政当局内政部移民署发给大陆地区(含港澳)居民,用以出入台湾地区的证件。
二、办理程序不同:往来台湾通行证需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入台证自参加旅游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需将《来台湾从事自由行个人旅游申请书》送至当地公安局审核。
三、所需材料不同:往来台湾通行证所需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
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入台证所需材料:
1、大陆往来台湾通行证: 六个月以上效期之往来台湾通行证+含有台湾旅游签注(申请人自行办理) 。
2、申请表格 (1)来台湾从事自由行个人旅游申请书。
(2)紧急联络人资料表。
(3)台湾个人旅游行程表。
(4)随同亲属名册表。
3、身份证明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簿整本复印件(到第一页空白页)。
(3)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
4、紧急联络人 大陆紧急联络人身份证及整本户口簿复印件(须为出行者之直系血亲亲属/兄弟姐妹/配偶);如配偶作为紧急联络人,除上述二条还需提供夫妻结婚证复印件。四、有效期不同:从2015年7月1日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由原来的五年改为10年。入台证有单次证、逐次证、一年多次证、三年多次证之分。持有台湾地区护照人士无需申请入台证,持有外国护照人士除非适用免签证,否则应申请台湾签证。持有台湾地区的护照及其他外国护照或旅行证件不可申请入台证。
1、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三十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
3、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证旅行证件。
4、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以外,应当按期返回。扩展资料:申请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诉讼事宜不能离境的;3、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6、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