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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管制签证(签发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来源: 留求艺 更新时间:2024-02-22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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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中缅边境地区中方人员因私事出境,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派出所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中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

2、中缅边境地区中方人员因公务出境,由其所在单位备函,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审批办理《中缅边境中方通行证》。

3、中缅边境地区中方人员参加旅游部门组织的中缅边境出境旅游,由旅游部门审核组团,向边境地区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

4、中方内地人员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出国护照或者出入境证件。中方内地人员因公务出境,向县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申请办理出国护照或者出入境证件。

前两款的持护照人员,凭有效护照和缅甸的入境签证(指允许从陆路口岸入境的)可从规定的口岸出入境。中方内地持护照或者出入境证件人员从中缅边境口岸出境,可以免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边境地区通行证在哪里办理

办理中缅边境通行证需要的材料:

1、申请领取《边境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履行下列手续: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2、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

3、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4、已在边境管理区务工的人员还应当出具劳动部门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扩展资料出入境的具体内容:1、中缅边境地区中方人员因私事出境,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派出所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中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2、中缅边境地区中方人员因公务出境,由其所在单位备函,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审批办理《中缅边境中方通行证》。3、中缅边境地区中方人员参加旅游部门组织的中缅边境出境旅游,由旅游部门审核组团,向边境地区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4、中方内地人员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出国护照或者出入境证件。中方内地人员因公务出境,向县以上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申请办理出国护照或者出入境证件。前两款的持护照人员,凭有效护照和缅甸的入境签证(指允许从陆路口岸入境的)可从规定的口岸出入境。中方内地持护照或者出入境证件人员从中缅边境口岸出境,可以免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5、中方各类人员出入境,必须在其所持证件有效期内从指定的口岸和通道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验证并加盖验讫章后方可放行。

签发边境管理区通行证需要什么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在宁波户口所在地办理边境证流程:

1、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边防证。同行有无身份证的儿童的,另带儿童的户口簿。

2、填写好个人资料,最重要的是具体写明将要到达的西藏的哪个地区(查好自己要去的地方是否属于前面提到的四个边境地区,属于的话就填上该地区所属的县名),然后让单位保卫科写意见,盖印章。

3、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4、拿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印章。

5、到户口所在地管辖区的公安分局边防证办理处(如XX区公安分局)办理边防证。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办理边境证可去分局办理。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个人有工作,由工作单位保卫处盖章,没有保卫处,人事处盖章,没有人事处,盖单位行政章;个人无工作,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 *照片(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申请表上一张,边境通行证若干张——若所去边境地区超过4个,每4个地区需要一张照片)。

签发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条件

一、边境通行证办理手续

申请领取《边境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履行下列手续:

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2.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

3.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4.已在边境管理区务工的人员还应当出具劳动部门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

二、边境通行证是指前往黑龙江、新疆、西藏、广西、云南、甘肃、内蒙古的边境管理区需办理的通行证件。年满16岁且有正当理由者方可申领此证。

三、边境通行证申领条件

1.满16周岁。

2.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

3.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

4.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

5.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怎么办理

需要当事人持有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边境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凡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  (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  (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  (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  (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  (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第十条 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辖区的人员;   (三)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者暂住户口的人员;  (五)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申请领取《边境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二)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    (三)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四)已在边境管理区务工的人员还应当出具劳动部门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

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到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边防证。

申请领取《边境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履行以下手续:

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二、企业设立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没有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

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四,在边境管理区工作的人员还应当出具,劳动部门的聘用合同和用人单位证明。

前往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

是的。首先,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内容主要是你本人所要去的地方,在边境地区所要待的时间等。然后,携带身份证件和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到边防大队办理边防证。

凡区外人员前往边境管理区按以下办法申领《边境通行证》

1、外省区人员凭原籍办理的《边境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可在我边管区内通行,不再办理转签手续。

2、区外人员前往我区边境管理区进行考察、办企业、旅游、观光、登山探险等活动,由区内接待部门出具证明(县以上行政机关,散客不予办理),并附上有关的文件或函等,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可到各签证室(点)办理《边境通行证》。

3、区外人员在我区边境管理区进行商务活动的,在区内有固定店铺或经营点的,由当地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出具介绍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可到各签证室(点)办理《边境通行证》。对临时来藏需赴边境管理区进行商务活动的,必须持有效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可视情办理。

4、区外人员前往我区边境管理区运送货物的,凭运货通知单,原单位或运货单位的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各签证室(点)办理《边境通行证》。

5、区外人员前往我区边境管理区进行建筑修路工作,由施工单位出具有关证明和介绍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各签证室(点)办理《边境通行证》。

6、非本地居民但在当地居住两年以上的,可持居住当地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的介绍信办理边境通行证。

7、我区所有旅游公司、旅行社和各大公司办理边境通行证,除上述规定办理外,还应有该单位的行政领导机关或上级机关认真核实后,在《申领边境通行证介绍信》上签署“情况属实”的字样,同时署名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不发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需要 。边疆省市最容易受外来敌对势力的渗透、分裂及恐怖袭击,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为了边疆居民的安居乐业,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可以加强对边境进出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危害国家安全的因素,确保边境地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