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是美国工作签证的一种,又叫跨国高管或经理签证,用于跨国公司内部调职。
因为L1签证与EB1C移民签证的条件对接,申请L1签证后,将美国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凭借美国公司申请EB1C移民签证,而且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附带一同申请EB1C绿卡。
L1签证费用包括以下几项:
1、签证申请费:190美元。
2、美国移民局加快审批程序费:美国移民局公布的价格为准。
3、美国移民局的打假侦查费:500美元。
4、适用于L类签证中国籍申请人的互惠费:120美元。
5、如果申请人准备就职的美国公司员工数量超过50人,并且其中50%以上的员工持有L1签证,则无论申请人的国籍如何,获得签证后,还需缴纳边境安全法案费:2250美元。
l1签证转绿卡容易
持有L1签证者,一般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申请移民身份(绿卡)。
L1签证是非移民工作签证,它适用于跨国公司从中国分公司派遣高级 经 理、行政主管、或核心技术人员去美国分公司工作的短期工作签证。
L一1签证是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所设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经理人员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就可为公司里的L—l签证人员,包括为外国母公司的经理人员申请绿卡。母子公司的关系不需要预先存在一段时间,如一家美国公司已营业了一年,现在被一家中国公司全部收购或部分收购(部分收购需达到“有效控制”),这家被收购的美国公司可立即为中国这家公司的经理人申办绿卡,申请人是否具有L一1身份或以L—1身份在美国的时间并不重要。
美国子公司经营额的多少会对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有一些影响,经营额如超过50或100万美元,获准的机率就高。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证明外国母公司和美国分公司都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美国分公司还必须证明在美国长期经营的财务能力,包括营业额、利润、纳税、员工人数等。
具备了以上条件的L一1签证人士,均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权,通常,移民局会在二、三个月批准其申请。
L1签证虽然属于非移民签证,系中国公司调往美国分公司就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签证,L2签证属于家属签证,是L1签证人员的家属。
L1签证和B1签证比较: (1)签证持有人的权限: L1签证持有人能在美国合法工作。 B1签证持有人不可以在美国工作。因为B1签证主要针对于和商务相关活动下发的短期签证,不能从事任何雇佣工作。 (2)在美国最长居留时间: 通常,L1A签证最长是7年时间,而L1B最长时间是5年。 通常B1签证的居留时间为六个月,之后经过延期申请获得另外的六个月。 (3)配偶和子女的在美国享有的权利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