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又分为L-1A和L-1B两种。前者是签发给赴美国分机构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为五年。其专业人员在美国如果晋升为经理或主管,其居留期可升为七年。但无论是持L-1A或L-1B,在美国都是代表其国外的母公司工作或展开业务,其家人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可随行,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公立教育及福利。
L1工作签证分两类:1.L1-A跨国高管工作签证,2.L1-B技术工作签证。
H-1B对学历和语言有较高要求,而且有配额限制,必须参加抽签。2017年美国国会正在提交议案,欲修改H-1B法案,目前预估会取消抽签制度,但是,会按申请者的工作经验、学历及工资薪水来排名录取,难度极大。
L-1A工作签证是针对跨国高管的工作签证。只要满足要求即可申请,通过率相当高。而且对接EB1C移民申请,没有学历、语言和工作经验等要求。
L1-A的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交申请的前三年内,在美国境外的一家公司内连续一年担任高管职位。
2. 欲在申请后抵达美国公司以高管职位工作。
3. 上述两家公司存在股权关系,可以是附属关系,姐妹公司关系或母子公司关系。
L1-B技术工作签证专为拥有特殊技能工作人员设立。申请重点在于阐述技能特殊,无法在短期内培训完成,也无法在美国招聘到合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