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很多地方凭旅游签证护照是可以免税的
第二带回国的东西不是很大量贵重特殊的话,也没什么税要交的。我在日本生活了很多年,中间买过带过各种东西都没有交过。
坐飞机的时候会让你填一个有关行李申报的单子,都在范围内就行。
一、可以,护照过期的话可换发。
二、普通护照换发: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
(二)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点击查看照片规格要求);
(三)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换发新护照后,原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四) 在所在国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个人情况说明(包括个人在国内、外经历情况等,无居留证件人员适用)。
请注意:
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护照,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具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如父母有一方不能陪同,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
韩国C-3-9,5年多次往返签证,滞留期30日。
申请条件有19项,其中一项就是有去过韩国记录可以申请多次往返签证(担保旅游,济州岛,团签等除外),所以大部分人以为只有去过韩国记录才可以申请多次往返。
《5年多次往返19项申请条件》:
1. 医生,律师等需要国家认证资格的专业人士
2. 大学(包括专科大学)专职讲师以上的教师及小学、初中、高中教师
3. 知名的艺术家、演员及运动员
4. 作为中国人团体旅游组团旅行社的领队,访问韩国3次以上记录的人员
5.访问韩国或者OECD国家经历的人员
*济州岛免签入境、团体观光、个别担保旅游签证、非法滞留除外
6.(房产、金融财产、企业等)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个人财产所有者
7.中国国家公务员或者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
8. 在韩国投资100万美元(10亿韩币)以上的企业职员
9. 往韩国通航(运送旅客)的航空公司,船舶公司的工作人员
* 定期通航,包机,不定期通航等均可
10. 国际通用的信用卡中持有金卡以上的优秀顾客
11. 月收入5千元以上(年收入在年6万元)以上者
12.未满17周岁或60周岁以上者
13.4年制本科大学的在校生或毕业生(不包括2~3年制本科)
14. 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500强企业科长以上职务或6个月以上在职人员
15. 持有韩国所在Condominium会员卡的会员(3000万韩币以上)
16. 短期访问(C-3)多次往返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 因以下条件签发多次签证持有者除外
► 同胞访问(C-3-8)
► 未满17周岁或者满60周岁以上者
► 4年制大学本科在校生或毕业生
* 双重国籍者依据双重国籍的政策另行处理
17. 持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口者
18. 与韩国年交易额超过3万美元以上的私有企业管理人员以上职位者或者正式任职两年以上的员工
19.持有访韩优惠卡者及其随行家属
* 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优惠卡自签发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申请(以申请日为基准)
* 超过1个月不可申请
* 随行家属不可单独申请,仅限和申请人同时申请
* 有效期限:5年
* 滞留期限:30天(15.1.19变更)
免税是不可能的。退税倒是有可能。你只要填写一个报税表格,就知道你是需要退税还是补税了。
好象有限制,曾经拿过j1签证的,一定时期内不能拿工作签证....好想是,我有一同事因为这个没拿到l1...都是工作性质的,也许差不多.你最好问问先.
绿卡慢慢熬啊....少也得4,5年吧
当然可以。因为你还是游客,不是长期居留的签证。
另外,现在新发的三年多次是30天的,五年多次才是90天的。
你好,如果你符合办理探亲类签注,建议你办理一年多次的签注。
探亲签注(T)发给申请赴香港或澳门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的申请人。探亲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共三种。持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超过14天,持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注:关于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的解释:
1、持证人只能在签注上所指出境有效期内获准从内地出境。
2、持证人能在香港或澳门逗留至首次进入香港或澳门当日起计算的第90天。
一、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有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是指:配偶,子女、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探望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或3个月多次签注。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1次签注。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团聚类申请人可申请1年多次赴香港签注。
二、申请手续
1、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县(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2、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1张。(如首次申办或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
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5、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提交其中一种即可)。
(1)结婚证、出生证等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件(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
(2)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探望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亲属的,1年之内再次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6、申请人配偶、子女符合以下条件,可随同申请:
(1)申请人的配偶、子女须随同申请人本人一起同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申请人本人没提交申请的,其配偶、子女不予单独受理。
(2)申请人的配偶、子女须与申请人本人属同一户口所在地,才予以一同受理。
(3)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配偶、子女签发与申请人本人相同的探亲签注。
7、属于出境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8、特别提示: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含两本)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申请签注时须确保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超过所申请的签注有效期20天以上。
三、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一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20元。
多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10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