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签证申请表
2、1张照片
3、护照
4、身份证复印件
注:停留期1年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签证种类:
永久居留资格(F-5)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F-2-3)
签发对象:
永久居留资格(F-5)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所需材料(韩方材料)
1。
结婚移民者邀请函(指定格式)
2。 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
3。 身元保证书 (指定格式,保证期限:自入境之日起2年)
4。 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永久居留资格持有人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签发的材料)
5。 邀请人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1)、所得金额证明源(国税厅签发),信用信息查询书(全国银行联合会签发)
(2)、法务部长官承认的收入证明(如,源泉征收领收证,在职证明,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银行存款交易明细清单(过去1年),事业者登录证明源等)
6。
居住证明材料
(1)、房地产登记簿誊本、租赁合同(如有)
7。 双方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自申请签证之日起3个月内签发)
8。 婚姻双方健康证明(自申请签证之日起6个月内签发)
(1)、医院级医疗机构或保健所核发的证明
(2)、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含精神疾病、性病及艾滋病的检查内容
9。
户口本复印件(户籍不在本领区时应交暂住证复印件)
10。 如属再婚,需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民事调解书复印件
11。 未成年子女需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出生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