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20表,即“资格证书”;
(2)OF-156表,即“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3)护照;
(4)照片;
(5)结婚证书及子女出生证(如有随行家眷);
(6)如再婚并有随行家眷,需提交原有婚姻证明,如离婚证或配偶死亡证明;
(7)可以证明申请人在完成学业后将返回其居住国的证明,如不动产文件、股票、产业继承、亲属关系,返国后的工作机会或晋升等;
(8)学历证明,如文凭、学习成绩单等。
(9)英文水平证明,如T0FFL考试成绩单;
(10)经济来源证明,如存款、奖学金、父母提供的担保及能力或银行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