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一1签证是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所设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经理人员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就可为公司里的L—l签证人员,包括为外国母公司的经理人员申请绿卡。母子公司的关系不需要预先存在一段时间,如一家美国公司已营业了一年,现在被一家中国公司全部收购或部分收购(部分收购需达到“有效控制”),这家被收购的美国公司可立即为中国这家公司的经理人申办绿卡,申请人是否具有L一1身份或以L—1身份在美国的时间并不重要。
美国子公司经营额的多少会对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有一些影响,经营额如超过50或100万美元,获准的机率就高。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证明外国母公司和美国分公司都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美国分公司还必须证明在美国长期经营的财务能力,包括营业额、利润、纳税、员工人数等。
具备了以上条件的L一1签证人士,均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权,通常,移民局会在二、三个月批准其申请。
申请美国L1签证费用包括以下几项:1、签证申请费:190美元。 2、美国移民局加快审批程序费:美国移民局公布的价格为准。 3、美国移民局的打假侦查费:500美元。 4、适用于L类签证中国籍申请人的互惠费:120美元。 5、如果申请人准备就职的美国公司员工数量超过50人,并且其中50%以上的员工持有L1签证,则无论申请人的国籍如何,获得签证后,还需缴纳边境安全法案费:2250美元。 其他相关费用: 1、公司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2、公司及个人材料的翻译及公证费; 3、如果有委托,还需要缴纳中介机构和美国律师服务费用 ; 4、材料国际快递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