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日起,澳洲移民局正式实施新的商业移民政策, 新政策下政府彻底改革了现有的商业技术签证项目,将其重新命名为“商业创新与投资”项目,并对其指导纲要进行修改。新的“商业创新与投资签证”将会和现有的技术移民甄选方案一并整合为“技术人才甄选项目”。
此新政策下,“商业奇才(永居型)签证”-132大类(Business Talent Permanent visa subclass 132)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意向表达(Express of Interest),但不计入打分系统。132大类分为两个子类:“显著商业背景类”(Significant Business History Stream,简称132A)和“风险投资企业家类”(Venture Capital Entrepreneur Stream,简称132B)。值得一提的是,132B类要求企业家必须通过澳大利亚风险投资协会有限公司的一个成员在风险投资基金处至少筹集一百万澳币。该资金将为企业家提供早期启动资金或产品的商业化资金或经营发展及扩张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