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签证的含义: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2、工程签证的分类:现场经济签证和工期签证
3、引发工程签证的原因:这个可以从签证分类中总结,包括: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新增工程;非施工单位导致工程变更或者延迟等。
4、工程签证签订原则:
(1)准确计算原则;
(2)实事求是原则;
(3)及时处理原则;
(4)避免重复原则;
(5)废料回收原则;
(6)现场跟踪原则;
(7)授权适度原则.
拒签是指签证拒签后一般会在护照最后一页盖上使馆的印章,俗称拒签章,以表明此本护照使馆受理后没有发给签证。
一般拒签的原因有:
1)材料不真实。
2)材料不齐全。
3)出国目的不明确。
申请签证之前一定要准备好详细真实的签证材料,另外,最好详细叙述你的出行目的及行程安排,以便提高获签率,顺利拿到签证。
颁发签证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务,主权国家有权自行决定是否给其他国家公民颁发本国签证,且无需说明理由。因此,公民申请外国签证被拒属于正常情况。与签证官吵闹、纠缠或冲突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应沉着冷静地向签证机关了解原因,说明情况,尽快补齐所需材料,再次申办。
申请人在领事馆辖区内申请签证被拒后,大使馆一般不再受理其申请。
正签证是施工单位向业主方索赔,反签证是业主方向施工单位索赔。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清单项目特征改变、工程量变化、高程变化、图纸变化、施工条件变化等情况,会造成施工时间、难度、成本的变化,当这些变化给施工单位带来时间、费用增加时,施工单位向业主方索赔时间或者费用的签证,叫正签证。
当这些变化能明确减少施工时间、费用,或者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迟的,业主方向施工单位索赔的签证,叫反签证。
正和反,是从施工方角度来说的
工程签证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注:目前一般以技术核定单和业务联系单的形式反应者居多)。
通俗的解释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正常申请签证,如果使馆已经受理了签证资料,产生了费用。
那么不管是被拒签还是撤销签证,签证费用都已经产生,费用是不会退还的。签证官通常考虑的因素有以下几点:1. 申请人明确的出行目的;
2.申请人工作和收入状况;
3.申请人的资产状况;
4.申请人的出境记录;
5.申请人的家庭状况。不同的国家所侧重的考虑因素会有点区别:日本主要看申请人的资产和收入;美国和西班牙等申根国家是看申请人的综合材料。
福建人护照不会难办,只是签证比较难,因为福建地处沿海,在出国潮中,太多人偷渡出国使之名声不好,签证国看到是福建户口就不给签,不过现在福建人已不那么钟情出国,一切都安分守纪了,名声基本恢复正常了。
领事认证和公证相互联系的,认证是对于公证而言,涉外文件用及中国境内则需要办理公证和领事认证,先公证后认证。
公证: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一种非诉讼活动。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我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
办理公证是领事的一项职能。
认证:领事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
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
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认证。公证和认证,两者办理机构不同,性质不同,都是由一定的机构的证明行为。签证和公证认证不是一回事。
工程签证,一般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原合同约定原则或行业惯例,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业界一般以技术核定单和业务联系单的形式体现)。
相当于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