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预付款:
(2300×180+3200×160)×20%=185200元=18.52万元
2、各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监理工程师签证工程款计算:
1)1月份:(500×180+700×160)=202000元=20.2万元
1月份监理工程师签证工程款数量为:20.2×(1-5%)=19.19万元<25万元
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为:0万元因应付款金额19.19万元不足25万元
2)2月份(800×180+900×160)=288000元=28.8万元
2月份监理工程师签证工程款数为:28.8×(1-5%)=27.36万元
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为:19.19+27.36=46.55万元
3)3月份(800×180+800×160)=272000元=27.2万元
3月份监理工程师签证工程款数为:27.2×(1-5%)=25.84万元
3月份应付款金额为:25.84-18.52×50%=16.58万元
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为:0万元因应付款金额16.58万元不足25万元
4)4月份因总工程量已经全部完成,故4月份应进行最终结算
甲项实际完成:500+800+800+600=2700>2300×(1+10%)=2520
故甲项应按第(3)条规定进行调价
乙项实际完成:700+900+800+600=3000>3200×(1-10%)=2880
故乙项无须按第(3)条规定进行调价
4月份监理工程师签证工程款数量计算:
项目总价款数:(2700×180×0.9+3000×160)×1.2=1100880元=110.088万元
项目保留金:110.088×5%=5.5044万元
项目扣除保留金后应付总价款数:110.088-5.5044=104.5836万元
前3个月已签出的价款数:19.19+27.36+25.84=72.39万元
4月份监理工程师尚应签证付款数量:104.5836-72.39=32.1936万元
4月份实际应签发的付款凭证为:104.5836-18.52-46.55=39.5136万元
整个项目尚留5.5044万元保留金,待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支付。
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1、《招标投标法》规定“第四十六条 ...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以自己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也可以是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正确的答案我认为应该是工程签证没有规定不能超过项目总额的多少。
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工程签证主要是发生在地基基础上,由于地下状况不明确,勘探只能证明土层组成,及分布。所以在大开挖后,地基基础的处理与设计可能有很大出入,因此,按实际情况要进行修改,涉及费用则以工程签证为依据。费用上无限制,但需经设计单位和甲方认可为准。
先看看签证发生的具体原因,是不是甲方主动要求,甲方有大的设计变更的话,签证金额就大了,这样就变成甲方设计原因了。如果没有甲方主动要求的签证,就存在乙方没按照合同施工的问题。一般来说,注意是一般情况下,签证占合同金额的3-5%。
新准则与现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在收确认的时点和金额上存在较大差异。《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在承包方与发包方进行结算时,按结算金额确认为合同收入。 “第六十一条,施工企业工程施工和提供劳务、作业,以及出具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发包单位签证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产品销售和商品交易,以发出商品,同时收讫货款或取得应收货款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新准则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确认。准则规定“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二、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由此可以看出,建造合同准则在确认合同收入上比《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更为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更为严格地遵循了谨慎原则。因此,按新准则提供的会计信息更能符合有关使用者的要求。但是同时,也向财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财务人员必须熟悉工程管理业务的流程以及较高的判断能力。具体来说: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施工企业按工程量清单分期确认收入,一般是简单易行的。按其确认的依据不同通常有三种确认方法:
1.是以企业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清单单价确认本期收入,这种方法优点是当期实耗的材料、人工、机械费与当期确认的收入配比最为接近,便于会计成本核算;缺点是企业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没有经过业主的许可,也没有通过监理工程师的验证,当期收入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其中一部分工作量有可能是企业虚报或虽已发生但由于质量或其他原因监理和业主并不认可,这就造成收入进账不实。
2.是以企业上报的计量支付报表,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作量确认为收入。它也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工程量清单单价作为计价基础。确认本期收入这种方法确认的收入虽然没有通过业主的批复,但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业主都会承认。
3.是以业主批复的计量支付表上的工作量确认为收入,这种方法确认的收入最为准确,具有法定效益。但它的缺点是过于滞后,等业主的批复回到企业再作收入时,其发生成本费用已经是下一期的数据了,这就是收入和费用很难再当期实现合理配比。当然还有其他的收入确认方法,但使用较少,暂不赘述。一般情况还是以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计量支付表上的工作量确认收入比较简便且合理。
农村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办理出国签证的。
任何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可以申请他国签证。
不过你得先办护照,护照就和身份证一样,不过是出国用的。
你可以直接到你户口管辖的市级公安局外事科办理即可。签证等你护照办下来再说。
签证就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价格和投标时发生变化,需要向监理、业主确认并予以批准的术语。签证金额就是指某个工程项目的价格。
材料签证价,应该是在施工中有材料发生价格变化导致需要重新上报监理、业主需要审批核定价格的意思。
比如:以前你XX大理石报价为500元,但现在进购价为600元,这时你就需要做签证,填一份签证单,由监理、业主签字认可。
最后签名签不上的解决办法:
1、检查数字证书的驱动是否安装成功。
2、IE能不能读到数字证书。
3、领签 linkSign 在线电子签署应用平台。
办营业执照电子签名签证方法:
只需办理工商指定的银行(如:建行,农商行)办理个人U盾,录入公司名称,股东信息,投资比例,注册资金。
法人和股东信息,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信息,录完点击股东名字输入密码即可全程办理办理执照业务。
你好!因国家不同和签证类型的不同,都会有差别.可以说从3-30天不等,办理东南亚签证需要1-3工作日;办理日本韩国签证需要5-7工作日,亚洲其他国家签证需要7-10工作日,欧洲签证通常各使馆审核时间需要5工作日,但需要提前预约。
美国加拿大签证1个工作日就可知道结果,但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预约面试。
非洲签证则需要7—15工作日,如:埃及、南非、坦桑尼亚,肯尼亚等所需工作日相比则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