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蒙古国旅游需要蒙古国签证,办理手续流程如下:
1、签证申请人确定赴蒙目的和行程计划。
2、登陆蒙古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信息和要求,下载签证申请表。
3、根据不同签证类型着手准备所需材料。
4、到蒙古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手续。
5、等候签证申请审核。
6、领取签证。
拿到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签证处联系。
扩展资料:
签证材料
一、短期停留签证
1) 有效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
2) 一份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3) 一张近期护照照片。
4) 一份包含如下内容的邀请信:
(1) 预计停留期限。
(2) 停留目的和行程安排。
(3) 需签字并注明邀请方公司地址、电话、传真。
二、过境签证
1) 有效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
2) 一份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3) 一张近期护照照片。
4) 需提供前往最终目的地的有效签证。
5) 火车或飞机票的复印件。
蒙古对大部分国家的游客都要求签证。游客必须在前往蒙古之前从蒙古驻外使领馆或大使馆申请签证。签证类型包括旅游签证、商务签证和工作签证等。
某些国家的公民也可以在抵达蒙古时办理落地签证。但无论是申请预先办理签证还是办理落地签证,都需要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费用。旅客应提前了解蒙古的签证要求并按照规定办理签证。
蒙古签证等级根据外国公民护照的种类,在签证页上用拉丁字母“D”、“A”和“E”分别标注签证等级。
1、“D”级签证发放给持外交护照的外国公民和红色封皮《联合国通行证》的联合国官员;
2、“A”级签证发放给持公务护照的外国公民和蓝色封皮《联合国通行证》的联合国官员;
3、“E”级签证发放给持普通护照或回国证件的外国公民、持旅行证件的无国籍人和蒙古国尚未承认的地区的人。
蒙古签证期限除出境签证外,其它所有签证的有效期均为自签发之日起的90天,并在签证页上注明年月日。签证的服务期在签证页上用以下方式注明:
1、过境签证:5天;
2、入境出境签证:旅行者30天,临时居住者90天;
3、出境入境签证:在蒙古国常驻、侨居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120天,其它外国公民90天;
4、多次性签证:183天或365天;
5、出境签证:10天。根据签证期限罗列,一年去几次都可以,但是要办理多次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