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亲签证的在留期限: 首次申请探亲签证,一般给予15日--3个月的合法在留期限。延期许可被批准的场合,累计在留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
2.探亲签证的延期(在留期限更新): 持有探亲签证且已经进入日本境内的亲属,因特殊理由(例如伤病/在日子女怀孕分娩等等),可以在原有探亲签证的在留期限截止之前,向日本当地的入国管理局申请延期。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入国管理局可再次给予最多不超过6个月的在留期限。
短期签证最长时间为90天!无特殊理由不允许延期的。也有人在日本呆了半年以后回国,现在又去申请探亲签证,日本大使馆的人说一年半之内只能在日本滞在180天,所以让他们写了一个来日本后不再申请续签的保证。
一般来说,“在留资格”下来就有90%的希望。但是,领事馆会根据您提交的材料,提问一些问题。最好把您提交入管的材料牢记清楚。还有的领事馆会要求您追加一些材料。总之要恭喜您。。。
祝好!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您好,一般材料没什么问题会在15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但是,日本领事馆过中国年和日本的红日子(就是日本的法定休息日)都会休息。所以,你要多等一段时间,不用担心的。。
签证办理中过期没问题。(会有注明)但不能出入境。
只要在签证有效期内就可以自由进入日本国境,但是如果长期如:在更新签证前半年以上离开日本国境的话,更新签证时可能会被拒签!因为超过半年你的生活基础所在地就不是日本了,也就是失去了家族滞在签证的基本要求。
第二次回答你这个问题了,本身你提问就有些乱,让人根本弄不明白你究竟要问的是探亲签证还是已经被拒的家族滞在签证。首先说说你的家族滞在签证吧,家族滞在签证入管局首先看的是在日抚养人有没有抚养能力,也就是有没有经济实力,这个经济实力必须是你老公本人具有的,其他任何人哪怕是腰缠万贯也说明不了问题,你说的材料是按你老公留学时那样做的,是否可以理解,做的材料还是父母的经济状况呢,这样是没有用的,因为日本人只相信老公才会有义务去养老婆,其他人是没有这个义务的,其他的经济来源是说切断就可以切断的是完全不可靠的,所以更别说你找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日本担保人了。
如果家里父母是有钱的,那么每个月让家里给你老公的日本账户汇款,汇款数额为你和你老公两个人在日本一个月的生活费用,最起码连续有六个月的记录,再把日本账户最为经济来源的材料递交给入管局说明你老公的抚养能力,这样的材料入管局是一定认可的。
再说探亲签证,这个是可以找没有血缘的担保人的,担保人的年收入要有一定的数额,在加上担保人与邀请人有良好的关系的话,签证一般是没有问题的。最后回答你标题的问题,不会有影响,其实如果你已经解决了抚养的问题的话,可以马上再申请家族滞在在留资格,这个在留资格被拒以后是没有说一定要隔半年才能再申请的,探亲签证被拒后必须等待半年,这两个签证同时申请也是可以的,相互没有影响,因为这两个签证本来签发的机关就是不一样的。